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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为加强生态环境第三方监测机构监管,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,推动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在环境监测监管工作中落地见效,2021年8月18日,生态环境监测处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成检查组,前往宁夏绿源实业有限公司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督查检查,并对该公司环境监测人员进行持证上岗考核。 通过听取第三方机构负责人汇报、实地查看从事环境监测活动所必须的监测设备、现场演示监测操作和查阅环境监测原始数据记录等方式,对该机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摸排,重点检查了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能力范围开展环境检测,篡改、编造环境检测数据结果等问题。 检查组强调 一是环境监测机构的综合能力要与资质认定条件相匹配。针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普遍存在的“设备易买,人才难求”的现状,监测人员要有钻研业务、精益求精的精神,用扎实的基本功保障数据精准性;二是每位环境监测人员都要树立“谁出数、谁负责”和“谁签字、谁负责”的理念。目前在一些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案件中,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已成为重要的判定依据,作为环境监测人员要具有责任感,保证数据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和可溯源;三是对环境监测数据“弄虚作假”的机构和人员,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每位监测人员都要有守住数据真实的本心,慎重对待自己经手的监测数据,确保实事求是。 END |